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 时间:2023-09-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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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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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

(六)负责畜牧业、渔业、渔政、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除野生动物外)应急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改、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鱼类新品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实施饲料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九)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除森林外)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动植物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和动物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九)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十)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十一)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十三)负责依法查处全县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四)负责依法查处全县农业领域的重大案件、上级督办案件及跨县域案件。

(二十五)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开展案件移送和大要案联合查办工作。

(二十六)负责对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二十七)受理全县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调解相关纠纷。

(二十八)承办平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各类文件收发、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五险一金”核算、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县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承担涉外事务,组织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承担机关和全系统各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全系统各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全系统各单位内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各股室和全系统各单位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乡村振兴股(农村改革股)。负责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起草省市县委、县政府综合性材料和政策性文件,开展研究实际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等综合性工作。 组织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规划、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推荐、评审和示范创建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指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指导土地流转、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股。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县农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和发展指标。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分和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民族地区发展等工作。编制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全县农业经济形势,发布农业经济形势评估报告,指导全县农业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编制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全县产业融合发展。

(四)产业发展管理股。起草全县畜牧业、种植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生产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县蔬莱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动植物检疫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外来物种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发布农机信息。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和相关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追溯、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认定和绿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农业行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项目管理股。负责全系统涉农项目管理。负责全系统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外资利用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农业项目论证申报、立项批复、评估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项目计划。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农业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农村金融、农业贷款担保、招商引资等工作。

(六)执法保障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执法队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执法装备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普法等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优化内部执法流程,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评价体系,加强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案件审查审核、信息公开、案卷评查、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移送和纠纷调解。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调、跨区域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的集中管理。参与农业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理赔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执法一中队。负责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及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以及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八)执法二中队。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渔业渔政、水生生物保护方面,以及兽医、畜禽屠宰、动物防疫检疫、动物卫生等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执法三中队。负责农机具质量、农产品质量、畜产品质量、生鲜乳质量安全和耕地质量、基本农田保护、农村能源、农民培训、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三、部门领导:

局  长:薛拴成

副局长:马 兴   何百平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南城区水务大厦7楼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62106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水务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1675

主要负责人:王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对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制定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对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运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指导协调农用动力机械的道路交通管理。

4.负责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

5.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社会化服务。

6.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机化统计工作,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7.负责农机专项资金和有关农机化建设项目资金的立项申请、协调分配、组织实施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

8.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农机监理办公室、农机推广站、农机化学校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统计、农机政策法规的具体贯彻落实,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信息传达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化学校的协调指导。

9.农机监理办公室负责农机监理各项工作,办理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市场监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具年度检审验、“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跨区服务等业务。

(二)庄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27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5991606

主要负责人:李国斌

主要职责:

1.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广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科普宣传、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2.制定全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类等农作物技术推广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针对全县农业生产特点,开展区域性、适应性试验、示范、培训与推广.

4.负责乡镇农技推广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定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省、市各类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自列研究推广项目,总结推广当地群众的典型经验。

6.开展专业调查, 规划设计,化验诊断,检测预报,评估咨询。

7.发展以农民技术员为主的各种群众性产前、产中、产后农业技术服务组织。

8.农业环境监测和普查,开展植物检疫。

(三)庄浪县畜牧兽医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大街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1069

主要负责人:董建国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牧业、兽医行业、渔业和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县动物防疫和检疫监督工作;拟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组织畜牧、兽医技术示范推广;依法对下级畜牧兽医工作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庄浪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大街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6916

主要负责人:牛掌世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疫病防控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监测、报告、扑灭和控制;动物防疫疫苗物资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村防疫员培训,聘用发证和考核管理;动物疫病化验诊断;兽医技术培训和推广。负责畜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县畜禽、牧草良种引进、养殖、牧草栽培等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工作。

2.庄浪县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大街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1448

主要负责人:柳志成

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承担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负责兽药、兽医器械、饲料管理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动物产地、屠宰检疫,活畜禽及产品安全监管。

(四)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水务大厦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827453

主要负责人:李威虎

主要职责: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风貌革命等农村能源领域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技术支持;承担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和技术培训;负责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引进推广,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承担全县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

(五)庄浪县种子站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1067

主要负责人:马喜川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作物品种管理、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编制全县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繁育、推广;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水务大厦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1083

主要负责人:张晓明

主要职责: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

(七)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县分校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1号综合办公楼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1064

主要负责人:董旭生

主要职责: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农民培训项目;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建设;为农民和农业干部提供中等学历教育;农业核心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培训应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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