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的公告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适应社会发展步伐和城市建设需要,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和社会交往,提升县城品质,拟对城区近期新修建的四条道路予以命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表及示意图
二、征集名称要求
(一)道路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符合国务院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
(二)注重体现我县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和经济特征。
(三)新命名名称需标明名称含义。
(四)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五)街道名称使用的汉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不用多音字。
(六)避免“大、洋、怪、重”,不得与本县城区内已命名的街道重名。
(七)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命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国地名读音或外国语读音命名。
(八)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妨碍民族团结、带有封建色彩、格调低俗、古怪离奇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结束。
四、参与方式
(一)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道路命名征集活动的,可将命名意见发送至邮箱793311602@qq.com。
(二)应征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命名意见送至或邮寄至庄浪县住建局项目办公室(308)。
地 址:庄浪县建设大厦
邮 编:744600
联系人:张改淑
电 话:0933--6823440;18219839899
庄浪县住建局 庄浪县文联
2022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