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河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郑河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政府保护职能,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扶持及留守老人的监护照料,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通知》(庄民发〔2022〕211)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思路,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的原则,以解决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的实际问题、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切合实际的志愿服务入手,从最具体、最迫切的问题抓起,对“三留守”人员和困难群众格外关注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分类建立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动态管理数据库,健全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优化他们的生存环境,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来服务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给予心理关爱和心灵慰藉,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的身边,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困难群众的情怀落到实处。力争整合资源和力量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困有所帮、爱有所依、居有所安,实现全覆盖、全关爱。
三、具体措施
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村两委”为主体,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干部对所在村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以“望”“闻”“问”“贴”为抓手,“望”即看一看家庭成员整体面貌精神不精神,看一看米面够不够,燃煤够不够,户内整体卫生好不好,特困供养户“四个一”服务到不到位;“闻”即闻一闻气味臭不臭(厕所),衣被短时间洗不洗;“问”即问一问心气顺不顺,挣钱多不多,政策落实全不全,生病治没治,哪里治,报销没报销。“贴”即摸一摸褥子热不热,捏一捏衣被厚不厚。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深入持久的关爱服务,让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实现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任务及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各村要常态化开展网格化走访排查,对本村的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及特困群众进行摸排,把需要关爱服务和亲情关怀的群体摸清,分类建立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信息登记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统筹利用村内闲置公共资源、租赁农村闲置住房、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改扩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对集中的日间照料场所。以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风险为重点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积极指导各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干、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打扫卫生、洗衣服、理发、送餐助餐、送药助医、送煤取暖、代购代买等贴心服务,每月巡访关爱不少于一次。
(三)持续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根据省民政厅、省妇联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有关活动的通知》(甘民发〔2021〕100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八个一”关爱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大走访活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普及及援助活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行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服务保障活动,开展一次文化体育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实现一次夫妻团聚,确保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一次家庭教育培训,培育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村级儿童之家的一名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成为村内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这些活动,为留守妇女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增强自立、自信,使其自身得到成长进步。
(四)持续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根据年初签订的《庄浪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村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村委会、监护人、被委托人四方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书》)(见庄民发〔2021〕197号文件附件)。督促监护人每周和留守儿童、被委托人至少联系交流一次,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照护、心理、人际关系等情况,给予其情亲关爱。督促被委托人加强生活照料、学习监督,加强以防触电、防烫伤、防跌落、防溺水、防煤烟子中毒、防交通事故、防动物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防护,切实保障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各村要在全面、准确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村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发现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异常、严重不良行为、遭受不法侵害和意外伤害、被委托人无法或怠于履行照护责任时,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并通知留守儿童监护人尽快返回照顾。乡政府每月对各村开展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持续关爱服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乡政府、村委会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关注,可以协调入住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或安排专人给予帮扶。各村每月至少到监护人家中走访探视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分类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给予生活上保障和救助。
(六)持续关爱服务因疫因灾困难群众。各村全面排查掌握困难群众受疫情、灾情影响情况,切实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生活困难的因疫隔离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对因灾遇困人员,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及时落实相应救助帮扶;对受灾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加大救助力度。
(七)深入持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加大走访探视力度,督促监护人或第三方服务人员全面履行监护照料责任,提供照料服务,对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及时更换监护人,确保分散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料,病时有人陪护,安全有人监护。对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基本生活有困难且有入住意愿的分散供养人员,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行“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八)深入持久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认真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将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且残疾程度为一级或二级、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确定为照护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摸清服务需求底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洗衣、理发、打扫卫生、送医送药、精神慰藉等服务。
(九)常态化推进关爱志愿服务。积极动员各帮扶单位和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组建关爱“三留守”和特困群众工作机制,村级组建以村党支部书记牵头,党员、村干部、儿童主任、留守妇女等为主力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引进社会志愿者,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持续开展生活探访、心理抚慰、帮扶救助、文化娱乐、权益保障、安全教育等服务。健全完善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分别建立“三留守”人员结对帮扶制度,结对联系人员和儿童主任等定期探访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和特困群众。走访探视时与他们交流,了解生活、身体健康等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给予心理关怀和压力疏导。强化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营造科学育儿、孝亲敬老、家庭团结和睦的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把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工作部署上来,以有效的举措、扎实的作风、精准的服务,切实把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总体由乡民政办、乡妇联牵头负责,各村具体实施,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农牧村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关爱服务行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把关爱服务行动引向深入。
(三)凝聚各方力量。要动员身边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村干部、乡贤能人、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积极投身关爱服务行动,组织身边人、做好身边事、帮助身边人,温暖身边人的心,凝聚身边人的神,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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