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店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 时间:2023-06-1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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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店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安委发〔2023〕1号)的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洽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市委市政府38条以及县委县政府42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旅、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紧盯重点场所单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镇属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村级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集中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杜绝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健全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入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二)以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尽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加强与县上相关科室的沟通联系,立足全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大力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开展“安全三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是什么?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村、相关镇属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乡镇、部门视情况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压紧压实村级责任,切实强化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村、镇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市委市政府38条以及县委县政府42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村、镇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责任,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要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三、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各村、各重点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城镇燃气、民爆器材、建材等工贸企业;电梯、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消防、农机、水利等行业;商(市)场、医院、宾馆、饭店、KTV、公园、敬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村级层面。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安排部署贯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重点安防工程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二)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以及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企业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职业病防范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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