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了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投入24.2万元,对庄浪县户籍农村脱贫劳动力赴天津务工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费补助资金24.2万元,支付率100%。
2.项目实施结果:经本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报县人社局汇总公示后,通过“一卡通”资金管理系统发放121名脱贫劳动力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资金24.2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户内,项目实施完成。
3.检查验收结果:项目实施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一步巩固了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促进庄浪县脱贫劳动力赴津就业,使121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促进脱贫群众增收。
公示期10天(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62295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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