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开展2025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技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公告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聚焦全县重点产业链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现鼓励全县各类企业根据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组织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技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用工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80%执行,给予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
(二)技师培训
补贴对象: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A类2500 元/人、3500 元/人,B类2000元/人、3000 元/人,C类1500 元/人、2500元/人,D类1000 元/人、2000 元/人培训补贴。其中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加各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补贴对象: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职工,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9000元,可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一般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集中授课不低于300课时。
二、培训方式
本地注册企业向县人社局申报培训计划,县人社局对申请开展培训企业的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审核通过后,由各申报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开展培训企业按规定提交相应档案资料,待评估验收通过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及相关资料(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名申请表、企业职工花名册等)前往县人社局申报。
联系人:谢文伟
联系电话:0933-6610586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