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庄浪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通知

  • 时间:2023-05-3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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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全县县级以上(含县级)领导干部,各级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

二、清单体系

建立“1+1+1”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即“一个首要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个共性清单”(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个个性清单”(与领导干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共性清单内容占比不少于70%。

三、首要任务

坚持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认真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中相关篇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原创性贡献,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地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新风尚。

四、共性内容

(一)学习宪法及其相关法。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学习宪法修正案的新规定、新内容,学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理解力、领悟力、执行力,用党内法规维护群众利益、捍卫党员形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四)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学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生态文明、民生领域、乡村振兴、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

(五)学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推动领导干部熟悉了解刑事法律基本原则,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处分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依法决策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依法保障特定群体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个性内容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立足本职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面掌握相关领域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推动将行业本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六、学法方式

按照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一)集体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议事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二)自主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中国普法网、甘肃省公务员网络培训网、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庄浪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要结合自主学法和工作实际,主动撰写学法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三)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出庭应诉、讲法治课、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调研、学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执法司法普法实践等活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指导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领导干部每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体学法不少于6学时,自主学法不少于30学时,参加法治实践不少于4学时。

七、载体抓手

全面推行“六个一”要求,保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落细。

(一)列一份学法清单。每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领导干部制定个人年度学法清单,主要包括年度学法内容、学习方式、学时等内容,并且结合实际具体细化学法内容。共性清单内容由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讨论决定;个性清单内容由领导干部按具体分管业务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二)参加一次庭审活动。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和活动计划,选取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录像视频、现场旁听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推动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三)主讲一次专题法治课。领导干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带头讲授法治课、作学法表率。每年不少于1次,讲授法治课情况记录在年度述法报告中。

(四)通过一次学法考试。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要求,按时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完成必修课各项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

(五)完成一次年度述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过程中,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述法内容包括学法、参与法治实践、指导执法司法普法实践、落实普法责任制、学法成效等情况。

(六)开展一次法治调研。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与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到联系点开展法治调研活动,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深化学法用法实践成效。

八、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是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树立法治信仰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根本目标,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前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清单制度,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城、不同岗位,分层分类细化清单,增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对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的,要及时纳入清单,确保贯彻落实。

三要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学用结合,学思践悟,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防止流于形式。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档案电子化,提高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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