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庄浪县烟花爆竹仓储库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公示

  • 时间:2025-02-2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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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庄浪县烟花爆竹仓储库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选址一:位于庄浪县南坪镇大庄村境内,国道G566以北,北侧为山体,东西南三侧均为农田,总占地面积 10.79 亩,该场地现状为空地。

选址二:位于庄浪县朱店镇董湾村境内,静天高速公路以西,周边均为农田,总占地面积约10亩,该场地现状为空地。

二、主要内容

为切实解决庄浪县七彩虹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仓储库建设项目建设的安全距离标准问题,通过现场踏勘,以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选址要求为依据,充分进行场址比选,并召开部门和专家选址论证会,最终确定选址一为庄浪县烟花爆竹仓储库建设项目拟选场址。

三、公示时间

        2025225日至326

四、公示形式

庄浪县门户网官网:http://www.gszhuanglang.gov.cn/

五、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33-6621156

电子邮箱:ZLXzrzyjghswzx@163.com

联系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开元路220

 

附件:《庄浪县烟花爆竹仓储库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图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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