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总体部署以及省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全力推动各有关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有力应对冬春季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不划分阶段,不设定指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结合各自风险特点具体安排。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领域:由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储物流寄递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疏散不畅通,以及违规动焊作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住人、违规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情况。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局
2.矿山领域:由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重点紧盯采掘接续紧张、保供任务重、安全风险高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高瓦斯、冲击地压、火灾、顶板、断层构造带、采掘失调等重大风险灾害排查防控情况;停产整顿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即将关闭矿、大班次矿和保供井工矿6类矿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采深超过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过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家庭作坊、“三合一”等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和尾矿库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好煤矿深部开采安全防范防控工作,提高煤炭深部开采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突出“两重一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设备设施完好投用、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等冬防措施,特殊作业、检维修、使用非防爆开关等情况;对标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检查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任务推进情况。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检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情况,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一证多点、超标违禁产品执法查处情况。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工贸领域:由工业企业和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加强钢铁、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排查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加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粮食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可靠的防点燃源措施,电气设备设施、电源线路是否按防爆要求布放。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局
5.交通领域:由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对受降雪、结冰影响的路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情况;危货运输企业、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整治情况;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6.建筑施工领域:由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市政建设和自建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重点检查未按方案搭设模板支撑脚手架,塔吊附着未按使用说明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关键工序管理情况;加强限额以下“小施工”管理情况,人员无证上岗和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维护保养情况;持续加大预防高坠整治力度,对高坠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7.燃气领域:由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店、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报警器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0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同一用气场所使用双气源;使用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治理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情况。
牵头单位:县公用局
8.文体领域:由文体广电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加强重大体育、演艺和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景区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体育文化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情况;大跨度体育馆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维护情况。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9.其他领域:由各相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紧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比如新能源、电化学储能电站、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主管部门要加快厘清安全监管职责;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等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确定整治重点,举一反三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规划建设管控和日常维护管理,提高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0.森林草原防灭火: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督促林区牧区、林缘草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等区域以及输配电设施、变电站、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情况;排查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对林牧区内及重要设施附近的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性用火和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实行零容忍工作情况;排查要强化火灾案件追责,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情况。
牵头单位:县林草中心、县应急局
11.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老旧房屋、体育场馆、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建(构)物积雪凌冰清理和危房、大跨度建筑(构筑)物安全防范;排查加强电网运行监测,有效融冰除冰,保障主网运行安全情况,电力保供保畅提前做好电煤预储工作情况;排查市政基础设施防低温防冰冻安全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管网安全运行情况;排查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和畜牧业防风防寒防坍塌措施及农村供水工程设施防冻保暖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国网庄浪供电公司
12.地震和地质灾害: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负责,地质灾害方面要重点突出今年汛期降雨集中区域隐患排查,排查已知隐患点、高陡边坡、靠山临崖等易发灾害地段和村庄、场镇、学校、医院、交通沿线、在建工程工棚营地、旅游景区、冰雪运动等重点部位和有可能存在地灾隐患的人居环境及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乡村两级执行“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情况;撤离群众管控和安置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以及在建工程项目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实地避险演练情况。地震灾害方面要突出年度重点危险区,排查县级地震应急预案、物资调用方案队伍调动方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和基层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排查重点地区老旧房屋抗震设防特别是持续推进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情况;排查各类救灾物资准备和前置情况。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地震局
13.应急救援和应对: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工作情况;排查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配置,在关键点位预置灾害救援队伍情况;排查推进好国债项目支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强化救援救灾装备配备情况;排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指挥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支撑保障能力,开展针对性实战化演练情况。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
14.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精准有序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认真核实需救助对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严防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按照救灾款物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分配、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款物,尤其关注倒房重建户以及受灾的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对新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各涉灾相关部门要实时调度、共享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确保受灾群众及时有效得到救助。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大力表扬,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整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严格问责。
(二)重视问题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配齐配强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严肃执法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始终盯住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边整治边发生事故的、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关行业领域,县安委办、县灾委办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科学处置。要严格规范事故报送程序,严守紧急信息报送“两个不能替代”“八个必报”总要求,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加强灾害事故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要逐级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群死群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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