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 时间:2024-09-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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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县应急局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处置程序,提升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的整体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条块结合,政令畅通、反应灵敏,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防范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控制社会影响。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庄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管理局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县应急局组织、参与的应急处置活动的运行。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股室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并设综合协调、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新闻报道、调查评估等6个工作组,两个指挥部和6个工作组与县级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实行无缝对接,形成应急处置的有机整体。

(二)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和组织县应急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其他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负责协调县应急局牵头应急预案的启动;

(2)部署、检查、协调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根据紧急情况或县政府指令,发布预警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4)与事发地乡镇(社区)、事发单位进行联络,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或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援助;

(5)掌握和发布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救援进展情况;

(6)组织或指导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恢复;

(7)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2.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是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派往事发地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加入县级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的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分析判明事故原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处置方案,初步拟定突发事件上报基本信息,协调后方指挥部整理上报;

(2)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调集抢险救灾的队伍、物资、装备、器材的规模、数量等具体事项;

(3)协助做好应急队伍、参战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4)参与指挥涉事企业和各专业队伍进行现场的险情控制和排险作业;

(5)指导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6)参与制定人员搜救方案,指导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送;

(7)分析研判事故灾害演变趋势和后果预测,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8)研究制定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现场控制与恢复的具体措施;

(9)实时向后方指挥部通报救援行动实施情况;

(10)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如救援意外或事故升级迹象等);

(11)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咨询意见;    

(12)指导事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13)负责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负责自然灾害损失评估;

(14)及时搜集、固定证据,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涉事单位和责任者的财产保全以及重点人员的稳控建议;

(15)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6)提出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

(17)向县政府提交调查报告。

3.后方指挥部职责

(1)联系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现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乡镇(社区)。

(2)具体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收集、掌握救援处置信息;

(3)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回传的数据和有关资料,整理审定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

(4)根据事故现场需求,调度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和物资、装备等,时刻保持与现场的联系,跟踪救援处置的整个过程,实现与现场的紧密协同。

4.工作小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统筹协调现场、后方指挥部工作;承担信息收集、汇总救援情况、审定值班信息并按程序上报。督办指挥部议定事项;承办指挥部各类会议。

指挥调度组:由局应急指挥中心牵头,保持与现场指挥部联络,组织启动应急局牵头负责的相应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响应级别意见,根据指挥部指令,统一安排调集各类应急资源。

抢险救援组:由局职能业务股室牵头,加入县级指挥部抢险救援组,组织会商研判,拟定具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救援队伍,安排抢险物资使用。选派专家成立现场专家组。组织开展核灾和救助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局应急保障中心牵头,负责现场处置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的调运,保障现场处置需要。

新闻报道组:由局宣教中心(党建办)牵头,业务股室配合,加入县级指挥部舆论引导组。协调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协助起草新闻通稿,及时发布处置进展信息,配合开展网络和社会舆论导控。

调查评估组:业务股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加入县级指挥部调查评估组,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5.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应急处置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局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局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收集、汇总、审定相关股室提供的重要信息并按程序上报;负责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和内外协调工作,传达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批示;负责全局应急处置的交通、食宿等调度安排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应急局应急值守、信息上报工作。

宣教中心(党建办):牵头组织新闻报道,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指挥调度工作。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响应级别意见,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负责后方视频系统的调试、维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协调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出危化行业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提供事发企业基本情况,协调企业应急救援力量,调集危化类、烟花爆竹类安全生产专家;做好事故处置过程的照相、录像和有关音视频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参与事故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企业和其他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出相关行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提供事发企业基本情况,协调企业应急救援力量,调集矿山等安全生产专家;提供企业相关资料;做好事故处置过程的照相、录像和有关音视频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参与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组织、指导、协调八大行业相关企业和其他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出相关行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提供事发企业基本情况,协调企业应急救援力量;提供企业相关资料;调集行业专家参与救援;做好事故处置过程的照相、录像和有关音视频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参与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承担一委四部办公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启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协调相关主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风雹、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和城乡火灾现场应急处置,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协调调派自然灾害和消防灭火专家;负责衔接受灾群众转移;提供相关资料,做好事故处置过程的照相、录像和有关音视频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参与自然灾害、火灾事故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救灾股:负责自然灾害灾后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统计和分析灾情。承担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协助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灾情评估。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保障股:负责牵头组织或参与事故灾难调查处理,配合开展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配合办公室做好救援人员、人员食宿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保障中心: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应急物资的调拨,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物资装备保障;负责救援现场通讯保障,确保前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与上级视频信息畅通;负责群众生活物资调派,配合开展群众转移安置。协调综合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庄浪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制度,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研判、分转等工作。实行两级值班带班和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听信息报告电话。

(一)正常上班期间

第一步,核实情况。办公室接到群众、各乡镇(社区)、事发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通过事发地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情况。

第二步,报告领导。接报人员立即汇报局主要领导,根据主要领导批示,通知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步,信息上报。职能股室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伤亡、事件起因和性质、已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基本信息,拟定事件上报信息初稿反馈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整理形成事件信息上报文件,经局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应急局。

(二)正常上班时间之外

第一步,核实情况。值班人员接到群众、各乡镇(社区)、事发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通知辖区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情况。

第二步,研判事态。初步研判事件性质和事态发展,并汇报值班领导。

第三步,报告领导。带班值班领导立即汇报局主要领导,根据主要领导批示,通知业务分管领导、相关股室。

第四步,信息上报。值班人员与事故现场人员保持联络,综合相关部门、单位信息和事件现场情况,整理形成值班信息上报文件,经局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二)响应程序

1.发生未达到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

相关业务股室协调指导相关单位、乡镇做好应急处置,随时掌握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注意研判事件有无扩大态势,关注苗头动向性问题。

2.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或较为敏感事件。

第一步,分管领导安排业务股室向事发地乡镇和相关主管单位核实事件详细情况。

第二步,业务股室通知事发乡镇(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先期处置。

第三步,由局值班领导负责组建后方指挥部。根据主要领导安排,通知突发事件相关单位赶赴现场。

第四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组建现场指挥部和相应工作组,牵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正常上班时间外和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分管领导到达现场后做好交接,返回单位负责后方指挥部工作)。

第五步,县领导到达现场成立指挥部后,局参加救援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入指挥部工作组,分头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局全体参加救援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入市级或者省级指挥部相应工作组,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三)现场处置措施

1.核实情况。局分管领导负责,迅速通过现场踏勘和监测手段确定危险类别和影响区域,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反馈给局后方指挥部。同时,注意收集、固定和保护重要证据,安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领导、专家、队伍赶赴现场;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控制重点人员。

2.研判形势。局主要领导召集现场人员和专家对事态发展进行研判,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事件会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协调相关单位提出救援方案和处置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组织协调救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交通保畅与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涉事责任主体做好利害关系人的疏导、维稳工作。      

(2)协助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格现场安全管控,严禁非专业救援人员进入事故核心现场。

(3)组织协调相关救援队伍等解救和救护被困、受伤人员。

(4)组织开展查灾核灾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5)统一指挥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统一安排装备物资的使用。         

(6)组织分配救灾物资,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治疗。

(7)组织协调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分行业处置安排

1.风雹、高温、低温冰冻、雪灾等气象灾害

未上等级事件:由分管领导做好调度,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股准确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衔接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和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股工作人员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气象等职能部门和受灾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协助主要领导开展灾情会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安排装备物资的使用。  

(3)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现场灾情核查等,配合救灾股根据灾情核查情况,做好灾情统计上报。提出救灾物资需求种类、数量和分配意见。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2.干旱、洪涝、地震、森林草原火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气象等职能部门和受灾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协助主要领导开展灾情会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安排装备物资的使用。  

(3)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现场抢险综合调度,救援被困人员,组织群众转移,提出救灾物资需求种类、数量和分配意见;配合救灾股负责灾情统计上报。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提出协调人武部调用民兵预备役和武警中队应急力量方案。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调用重型机械抢险设备,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3.危化品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危化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危化股、执法保障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安、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危化股、执法保障股指挥应急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划定控制范围,抢救被困、受伤人员,疏散转移群众。向局后方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提出抢险装备需求意见。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4.矿山、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矿山股、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矿山股、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安、工信、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安排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指挥应急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划定控制范围,抢救被困、受伤人员,疏散转移群众。向局后方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提出抢险装备需求意见。

(3)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4)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5.交通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处置,综合协调股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向局后方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2)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

(3)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

6.建筑工程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住建、公安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综合协调股配合住建部门开展现场抢险救援,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信息,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7.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安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综合协调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抢险调度,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8.旅游安全事故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文旅、公安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综合协调股配合文旅、公安部门做好现场抢险调度,根据文旅部门提供的信息,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9.供水、供电、供油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股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城市执法、电力、水投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综合协调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现场抢险调度,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10.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侧重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保障中心、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等相关职能股室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及以上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职能股室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环保、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相关股室分别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现场抢险调度,配合保障中心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11.企业、城镇、农村火灾

未上等级事件:分管领导做好调度,自然灾害股牵头,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配合,掌握情况,与事发地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基本处置措施,做好出动准备.

一般以上等级事件:(1)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综合协调股、执法保障股、消防救援大队赶赴现场。

(2)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安、住建等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现场抢险调度,向局后方指挥部和办公室提供事故信息上报初稿。

(4)指挥中心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抢险队伍参加抢险。

(5)保障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调派应急抢险装备物资,保障现场照明等基本工作条件。

以上各类突发事件涉及人员转移安置等情况,局内其余工作人员随时调派补充工作力量。

(五)响应结束

当确认受伤或被困人员全部获救(或者失联人员已不具备生命救助条件),事故引发的危险状态得到彻底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由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领导宣布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局后方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有序撤离。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县应急局参与处置人员协助当地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尽快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开展生产恢复、环境保护、伤员救治、伤亡理赔、救援补偿、奖励表彰等善后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危化、自然灾害等股室分别牵头,救灾股、保障中心配合。

(二)事件调查

自然灾害和火灾类事件由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牵头负责调查,救灾股配合,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调查;事故灾难调查由执法保障股牵头,危化股或综合协调股参加,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调查。依法查明事故灾害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应急救援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处置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分析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整个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进行综合评估,并据此持续改进。自然灾害类事件由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救灾股、指挥中心、保障中心配合;事故灾难类分别由危化股、综合协调股、矿山股负责牵头,指挥中心、保障中心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牵头,职能股室配合,建立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家的通信联系机制;建立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指挥中心做好局视频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局领导和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随时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保障中心统筹建设地震、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灭火、道路交通事故、通信电力、气象、环境、重型机械等多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建立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等队伍的联动机制,根据我县的定位进一步科学规划和扩建生产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培养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不断增强处置力量。协同相关股室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专家数据库,为及时调集相关专家做好准备。

(三)应急装备保障

应急保障中心加强与县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的协作配合,规范救灾物资调派程序,畅通派送渠道,确保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加强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做好供电、照明灯基本救援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抢险救援基本需要。对应急救援需要的特殊抢险物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先购置使用,抢险结束后上报审批。为一线参加抢险救援人员配备照明、雨衣、雨伞、雨靴、棉衣等必要的物资装备,做好救援人员个体防护。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运送保障工作,通过签订协议方式,确定专门社会车辆做好物资、器材紧急运输准备。

(四)应急后勤保障

局办公室、财务室统筹协调后勤车辆调用,随时为局内参加现场救援人员提供交通保障。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按照指挥部统一安排,为参加救援人员提供基本饮食保障。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与演练

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年组织1次培训和演练。

(二)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按照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及应急处置的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庄浪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试行)》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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