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的通告

  • 时间:2024-06-1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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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的通告


目前正值高温炎热季节,涉水游玩人员日渐增多,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禁止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在河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活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活动;社区、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戏水、游泳、垂钓,避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

三、各乡镇、有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淤地坝管理单位要加大所辖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的巡查管护,在河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危险水域排查整治,负责本辖区村民、居民的宣传教育和规劝工作;公安、水务、教育等部门要与各乡镇密切配合,加大违法涉水案件的联合执法力度。

四、各乡(镇)、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正反事例为借鉴,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预防各类涉水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涉水安全意识。同时,对涉水违法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作用。

五、对于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及本通告要求,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垂钓发生溺水等涉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河道安全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危险行为。

举报电话:

庄浪县河长办: 0933-6823588

庄浪县水务局: 0933-6621642

特此通告!             

庄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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