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公示

  • 时间:2023-03-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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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项目方案进行实施。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9日,共10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0933-5991606

一、项目名称、类别、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94号)文件精神,省级财政投资53万元,其中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共计35万元,8万元用于农田耕层地膜残留监测,10万元用于示范点尾菜处理补助物资采购。按照每加工1吨废旧地膜再生颗粒补贴300元的标准,扶持庄浪县源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庄浪县兴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有限公司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适度提升产业集聚度,避免回收利用市场无序竞争。在全县科学合理布设20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土壤耕层地膜残留监测工作,掌握县内地膜残留底数。在南湖镇高房村尾菜处理利用示范点集中开展尾菜处理利用面积430亩,打造全县尾菜处理利用技术集成应用样板。

三、实施时间进度

3月中旬—6月上旬:县农技中心指导加工企业及回收网点开展春季废旧农膜集中回收与宣传培训工作,乡镇组织村组开展田间地头集中捡拾清收工作。

6月上旬—9月中旬:县农技中心不定期对承担回收任务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加工利用。

9月下旬—12月中旬:集中开展秋季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按期完成企业考核;在20个监测点开展实地监测工作,包括田间调查、样品采集与样品处理等;完成尾菜处理利用工作,按照补贴标准下发物资到户,收集项目资料,上报总结报告。

四、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庄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有关乡镇。

五、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可增加企业产值400万元左右,带动加工企业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工作;残留地膜定点监测,可掌握全县农膜残留底数,为废旧农膜防控奠定基础;蔬菜生产环节开展尾菜处理利用,在制作生物有机肥的同时,可减轻环境污染,减少化肥的投入量。

六、项目受益对象

开展全县废旧农膜的源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庄浪县兴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有限公司;南湖镇高房村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蔬菜的合作社和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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