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20号)精神,按照《庄浪县产业品牌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庄农字〔2022〕356号)要求,我局组织实施了产业品牌培育项目,经企业主体申报和现场检查,现对符合条件的
奖补企业主体、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共5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3-6621061
地 址:庄浪县南城水务大厦7楼
附件:庄浪县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补助资金花名册(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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