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关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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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甘农质函〔2023〕38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庄浪县关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监督电话:0933-6621061 

附件: 庄浪县关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庄浪县关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庄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践行“四个最严”要求,紧盯“让人民吃得放心”目标,从生产和监管两端发力,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础保障、落实监管措施、推动工作实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100%,农产品实现了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型升级。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庄农质函〔2023〕38号)精神,对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指标,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庄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出台了《庄浪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组织保障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庄浪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3.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逐年增递,达5%。

4.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省农安县创建方案明确考评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5.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6.每年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落实。

7.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2以年来,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品质提升经费共1368.28万元。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2021年预算经费147.66万元,2022年预算经费487.66万元,2023年预算经费732.96万元,经费预算逐渐增长。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对所属管辖区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对正常运行的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台账。目前,全县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607家,农资经营店140家,畜禽屠宰企业1家、饲料生产企业3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38家,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县乡两级同时对其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管。

10.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100%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各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11.县乡两级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主体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

12.县乡两级监管部门每年要求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屠宰企业建立了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并派驻5名官方兽医进行定点监管,从生猪进场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可追溯管理。

14.2021年以来,庄浪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化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成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标准化自检室,开展上市产品检测工作;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均能自觉落实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制度。

15.县畜牧兽医中心驻场人员实时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16.农产品收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共同对相关企业和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严格督促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17.县畜牧兽医中心严格执行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建立了“12360”屠宰检疫监管机制,落实了病死畜禽安全处理规定,建立了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屠宰检疫监管水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

18.庄浪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了监管名录台账和制度,登记备案,其中农资门店140家,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38家。

19.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并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探索建立了废弃物收集处理及无害化处理措施,出台了《庄浪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办法》。

20.庄浪县目前有1家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证照、经营台账、制度齐全,并规范落实实名购买制度;县内38家兽药经营店经营规范,未发现销售违禁药品;相关部门经常开展不定期检查执法和规范经营宣传指导,未发现养殖环节自配料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

21.规模以上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全县建立了多家农资配送网点,与基地直接签订合同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专业服务。集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2.140家农资经营店已纳入农药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实现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23.制定了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基地、农资店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指导;监督禽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辖区内暂未发现非法添加行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县农技中心和畜牧兽医中心制定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检测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批发、零售市场;全县每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定量检测任务,完成定量检测指标符合省、市任务要求;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能通过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部门、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落实上市产品合格制度。

2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乡镇每年都能完成县级下发的定性检测任务。

26.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通过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公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先后落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8.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29.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办法,建立了联合办案、案件协查等监管机制。以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生产基地等区域为重点,从严查处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问题。

30.县食安委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平台。

31.庄浪县自创建省农安县以来,农产品省市级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2.制修订《庄浪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庄浪县突发农业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庄浪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制定了《庄浪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庄浪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在已建立的1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施肥情况调查,在马铃薯、苹果、蔬菜集中种植区域建立绿色种养循环核心示范区,推进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10万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任务的完成。

34.制定了《庄浪县农技推广工作安排意见》,根据气候和立地条件和农作物品种的丰产性、抗旱性、抗病性等综合特征,合理安排品种布局。全县推广旱作农业技术面积70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82.6万亩;蔬菜播种面积达到8.03万亩,生产各类蔬菜18.54万吨;种植大田大豆1万亩,种植油料3.63万亩。

35.在已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规程》、《庄浪县全膜穴播小麦技术规程》、《庄薯3号生产技术规程》、《西瓜栽培技术规程》、《无公害白菜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黄瓜生产技术规程》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0余项,引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标准入户率100%。

36.积极组织种植农户开展病虫害防控工作,实行精准、低毒施药,2021年以来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9万亩,绿色防控面积54.2万亩,农药使用量逐年减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生产、施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提升耕地质量、化肥减量增效、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措施。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3.2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实现化肥减量700吨。推广应用施用商品有机肥2.48万吨,应用面积达31万亩。积极推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兽药减量等技术,指导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示范带动全县主体标准化生产。

37.建设马铃薯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培育了3个养牛专业村,4个市级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省级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38.引导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积极申报“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定了补贴奖励机制。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绿色食品认证突飞猛进,至2023年7月,全县绿色食品达60个,“二品一标”种植面积达到总播种面积的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关于成立庄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批复》《关于成立庄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农业执法等部门机构,职责清晰明确。县政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备完善工作人员、购置检测仪器设备、核定工作经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实现了县乡联动、全面覆盖、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40.《庄浪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规定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2011年,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人 ,配备了办公人员,落实了办公用房,主要承担乡镇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信息上报考核奖惩等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开展顺畅。

41.制定了《庄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区域划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工作要求,全县配齐监管人员33人,执法人员24人,检测人员12人,村级协管员365人,形成了以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提升、上下贯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能力大幅提高,监管力量明显加强。建立落实了以乡镇网格长为首的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主体内部质量控制员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职能。县乡级建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全面掌握全县网格化监管对象,分级明确片区监管责任人,确保范围清晰、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目前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
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

42.自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以来,庄浪县县全面建立和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设立了检验检测中心,依托庄浪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化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522.9万元,新建钢结构实验楼一幢。设有业务办公室、有机前处理室、天平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等功能室18间,562.65m2。安装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水浴氮吹仪、震荡仪、离心机等仪器设备67台(套),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名,实验室场所条件、技术力量、仪器设备、耗材等均满足标准条件,于2023年11月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认证),认证检测标准(方法)3个,种植产品农药残留检验参数64项,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合法化、标准化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3.《关于成立庄浪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已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成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明确了职责职能,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44.县编办批复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乡镇也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各部门职责职能明确,管理运行规范,制度健全,运行良好,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及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45、县乡两级抽样、检测、执法、追溯等工作设施设备完善,具备开展监管、执法和检测工作基础条件,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46.制定了年度质量安全工作培训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下乡指导等各种方式对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人员进行线上、线下技能培训;并充分利用各级举办的农产品相关知识培训班,完成对全部监管人员的再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接受集中专业培训40学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建立健全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宣传,严格执行到位。

48.县乡两级签订责任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马铃薯协会组织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属地管理、生产销售、产品准出、质量追溯、举报奖励、检测检验、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等监管制度。依托已建成的县、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三级追溯体系,全力加强追溯平台运行管理和6个追溯示范点建设,以“三品一标”、注册商标农产品为重点,完成58个认证产品追溯平台注册管理全覆盖,落实产品条码信息追溯,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基本实现了农产品全程追溯质量管理。

50.积极组织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各类会、交易会,设立产品推介专场,推进产销对接;通过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技术指导、有奖举报等多种措施,强化对分散农户和收贮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51.2020年至2022年,部、省、市各级对我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本级组织质量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

52.本县在近三年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未发现有禁限用农药使用情况,包含禽畜水产产品禁用药物。

53.通过走访群众和问卷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在90%以上。

54.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庄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重要文件,清晰明确了县级各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要求,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55.全面推行“质量追溯+承诺合格+合格凭证”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县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生产主体做出明确要求,上市农产品必须履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要求。全县积极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开办方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进行查验。目前已有607家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累计开具合格证4万张以上,初步形成了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56.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全县18个乡镇以分管领导为网格长,明确了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29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全部职责到人,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示意图和管理制度上墙,设立监管(协管)人员和监管主体台账,确保了范围清晰、主体明确、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追溯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顺利。对监管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主体、重点监测品种的监督管理,实现监管信息公开。

57.自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以来,庄浪县县全面建立和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设立了检验检测中心,依托庄浪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化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522.9万元,新建钢结构实验楼一幢。设有业务办公室、有机前处理室、天平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等功能室18间,562.65m2。安装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水浴氮吹仪、震荡仪、离心机等仪器设备67台(套),拥有专业技术人员8名,实验室场所条件、技术力量、仪器设备、耗材等均满足标准条件,于2023年11月通过“双论证”检测能力验收合格。以南湖和朱店为重点,设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室,配置完善检测设备,培训专职检测人员,每年完成快速检测任务600至1000批次,“三前”环节抽样比例继续保持在90%以上,样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年组织监管检测人员开展业务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和提升了监管检测服务水平。

58.庄浪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开展顺利。全部配备酶抑制速测设备,日常开展农残快速检测。突出重要时段、重点产品、重大活动,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规范抽检程序和出具速测结果,及时公开、上报监测信息。2021至2023年,我县每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合格率98%以上。2023年,针对辖区内豇豆农残问题开展了重点治理,严格监管豇豆农药使用的规范性,对每家豇豆种植户的上市产品开展了速测,确保质量合格流入市场。

59.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以来,庄浪县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每年组织乡镇专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创建工作培训学习、座谈交流,在基地大力宣贯农安法、农安制度、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绿色防控等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让全县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全县上下形成了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良好的创建氛围。

(一)全力落实党政同责,组织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我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庄浪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与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工作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党政同责保障机制,确保具体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二是强化联动机制。县乡两级、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做到工作有主心、实施有专责、创建有实效,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稳中有序。三是保障资金到位。近年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产地环境治理等经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并正在以每年追加的形式予以保障。2021年至2023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财政预算总计1368.28万元,全力确保了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二)努力提升能力建设,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建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按照“区域划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安排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人员365人,县级18人,乡级54人,村级293人,初步构建“县有人督、乡镇有人管、村社有人查”的监管体系,确保了范围清晰、主体明确、管理便捷、全面覆盖。近年我们不断加强乡镇基层监管站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完善设施设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了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管队伍。目前,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顺利。二是强化监管、检测、执法三位一体机制。在强化监管、检测和执法能力的同时,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县乡共管和横向协作机制,如县乡两级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追溯衔接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产品合格准入、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交流共商,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三是提升质量检测服务水平。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指导等多渠道开展检测技术学习培训。县乡两级检测员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帮难解疑,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服务技能,2023年11月,我县县级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检测能力考核验收。

(三)强力压实监管责任,源头防控有效保障。一是建立监管主体名录。全县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607家,农资经营店140家,畜禽屠宰企业1家、饲料生产企业3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38家,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县乡两级同时对其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管,规范主体生产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基层监管员入基地、进农户、告摊贩,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巡查检查、科技下乡、微信互动等多方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培训。初步统计近三年来,我县宣传范围乡镇全覆盖,共举办专场活动20余次,印制宣传手册17000份、宣传户数600余户,培训3000人次,接受咨询200余条,大大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群众安全健康消费意识。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经营,将农药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实行备案管理,并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登记制度、限用农(兽)药实名登记制度,同时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优质农资供应量占全县市场份额的70%以上。四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管控。严格监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公开承诺制、生产记录、用药用肥安全、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上市、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制度;落实主体针对不合格样品,我们第一时间追溯到生产主体,开展跟踪巡查,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并切实督促主体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

(四)着力完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一是编制地方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积极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方针,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建设上持续发力。制定印发了《庄浪县加强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实施方案(2020-2023年)》,牵头组织农业专家编制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在内等20余项地方主导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销行为,严格生产过程质量管控,逐步实现地方农产品生产全程有标可依。二是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主要农作物实施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安全、高效、实用绿色生产技术,全面推行健康养殖技术和农兽药、化肥减量施用。2021年以来全县完成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9万亩,绿色防控面积54.2万亩,覆盖率达48.4%;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3.2万亩次,覆盖率95%,推广应用施用商品面积达31万亩,有机肥施用量2.48万吨,实现化肥减量700吨(纯量),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107.09吨,较2021年减少0.1%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要求,打造南湖高房和永宁谈街2个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做好1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和30万亩省级绿色农产品(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大力实施马铃薯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庄浪马铃薯”地标产品成功入驻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开通线上线下销售,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地标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全县农产品正在实现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型升级良好趋势。

(五)大力开展专项治理,生产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强化治理手段。我县通过大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农产品专项整治、“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残攻坚治理、春季农资打假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治理措施和手段,严厉防范和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重点围绕农兽药经营主体合法资质、购销存台帐和系统运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生产经营主体农事生产记录、规范用药用肥等突出问题展开突击式巡查检查。尤其是针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情况予以重点治理。二是扩大治理范围。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各个环节质量安全加强管控,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质量承诺、用药规定、农事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扼杀在源头。三是突出治理实效。全程监管、重拳出击、严格执法,2021年至2023年我县各项专项行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6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711家次、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460家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6起,结案率100%,共处罚金19.44万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

(六)齐力推行追溯管理,诚信品牌不断涌现。我县坚持以溯源为抓手,着力提升农产品品质,依靠品质树立品牌,借助品牌打开市场。一是推行追溯管理平台应用。全县包含农产品龙头企业、种养殖合作社、生产基地和“二品一标”在内的588家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信息平台,近三年近三年,在追溯平台累计上传产地准出证明(合格证、条形码)、监督检查信息及检测数据30017条,其中监督检查信息3995条、农残例行监测数据6739条、日常抽检数据4948条、兽残检测数据14335条。年内累计开具合格证4万张以上,全县农产品基本实现了来源可查询、流向可跟踪、生产过程可管控的良好局面。二是培育追溯管理示范主体。对生产经营主体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追溯设备使用、产地准出证明和合格证开具等技术指导,培育了2个追溯示范基地。以朱店和南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乡级农产品监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指导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庄浪县农产品逐步展现出有品质、有“身份”、有市场的新形象。三是打造优质特色品牌。目前我县已有绿色食品60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2个;培育“甘味”企业品牌14个。组织县内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会,我县宏达公司马铃薯粉条、贡禾公司苹果脆片荣获绿博会金奖;茂源公司“梯田红”、贡禾公司“贡禾果园”和宏达公司“茂源淀粉”入选“甘味”精品品牌;鑫喜、槿源等6个企业产品新增入选“甘味”企业商标品牌,其品质得到了专家和消费者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工作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标准化生产能力还需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待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小而分散,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不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的推行还需强化。

(二)源头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备案的农资经营主体和种养基地逐年增加,面广量多,加之基层监管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因素的薄弱,无法满足日常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三)分散农户管理模式有待完善。目前,种养基地规模小、散户、小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存在文化水平低、质量安全意识薄弱、自主自律意识不强、生产经营不确定性等因素,有效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需要我们积极思考、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建立更完善、更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措施,促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豇豆农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主体规范生产经营等专项治理,突出重要时段、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绝不姑息,把隐患扼杀在源头。

(二)持续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完成主导和重点产业生产技术标准并在全县推行推广。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强化地方标准制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

(三)全面落实质量追溯全覆盖。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成果,全面推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着重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追溯服务站主渠道作用和生产经营主体追溯示范点的辐射带动效果,加速实现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全覆盖。

(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不断加强县乡两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力量的完善和充实,强化基层监管检测技术骨干业务技能提升,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升质量安全服务水平。

(五)积极培育绿色健康优质产品。继续加快“两品一标”认证步伐,扎实开展“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重点培育和打造庄浪苹果、庄浪马铃薯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农产品及茂源淀粉等区域公用品牌,组织知名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和推介会,不断开拓省内外市场,不断提高庄浪特色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   

 近年来,庄浪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连年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100分。经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100分,符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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