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5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贷款程序
1.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限于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及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已在高中通过预申请,学生直接在网上注册、实名登记,打印申请表1份,在各办理点预约办理;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也可直接在网上注册、实名登记,打印申请表1份,同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在各办理点预约办理;
2.学生在网上注册、实名登记申请,申请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
3.到办理点审核资料并扫描;
4.签订合同;
5.学生到高校报到并录入电子回执;
6.高校发回电子回执;
7.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申请材料;
8.省开发银行审批汇总材料;
9.发放贷款。
二、办理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在校生续贷:2023年7月20日开通远程续贷,学生可进行线上办理(无需到办理点现场办理);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现场办理的,在8月1日-9月20日进行预约办理。
(二)新生首贷和在校生首贷(需到代理点现场办理)
1.办理预约
2023年继续设立南湖小学办理点、大庄教委办理点、教育局办理中心三个办理点,有办理贷款需求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办理点,扫描对应办理点二维码进行办理预约,预约截至时间为当天8:00前。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内到办理点办理贷款业务,如果未按时到场办理需重新预约。
2.办理地点及时间
(1)庄浪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中心:
办理时间:8月1日—9月20日(节假日不办理)。办理地点:县教育局后院
主要办理范围:全县所有乡镇及城市社区均可办理
(2)南湖小学办理点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20日
办理地点:南湖小学
主要办理范围:岳堡镇、南湖镇、杨河乡、赵墩乡、柳梁镇
(3)大庄镇教委办理点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20日
办理地点:大庄中心小学
主要办理范围:大庄镇、阳川镇、卧龙镇、朱店镇、万泉镇
3.注意事项
(1)现场办理需提前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打印申请表等相关表册并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完成注册登记及表册打印的,可到办理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
(2)所有前来办理贷款人员需一次性备齐所需材料,材料不全不予办理。退回补全材料后需重新预约,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3)务必在预约时间段内办理贷款,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者将被销号,需重新预约排号。
三、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首贷材料(新生、在校生):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7.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咨询电话:0933-6622218
庄浪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