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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时间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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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0-31 09:10:146

履职依据

  • 时间:2024-10-3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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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

(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

(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管理好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征收管理,严审支出计划,杜绝乱收费行为。

(五)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六)指导农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严格把好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保证农口事业发展。

(七)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地方财源。

(八)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九)监督、指导国营工业、商业、粮食、物资及交通运输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十)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十二)负责地方政府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十三)管理地方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

(十四)协调管理国有资产全面工作。

(十五)承办地方政府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务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工作,承担全局文电处理、重要材料起草、重大会议筹备组织;负责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事职称变动、工资晋升、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综合事务的协调;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务(纪检)办。负责协助局党组和党总支领导抓好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传达学习各级党组织文件精神;负责筹备、组织、落实局党组和党总支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协调党总支各支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驻村帮扶、扫黑除恶、宣传思想文化、工青妇、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综治维稳、统战、禁毒等工作。

(三)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资金管理、指标管理、工资统发、预算公开等工作。

(四)国库股。负责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分析全县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库款管理,测算调度财政资金;负责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及其他财政拨款业务;组织编审政府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收支和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收支和决算信息公开;承担财政专户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确定、考核、管理;组织全县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及资金清分入库工作。

(五)经建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监管归口农林水、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污水处理、土地治理、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建设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的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报账制、出具竣工财务批复、后续抽查检查);研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的管理办法,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

(六)农业股。负责督促涉及农牧、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及各类资金督查工作;负责财政农业项目审核、拨付、监管、绩效评价、预决算等工作;负责全县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负责各项惠农资金的统计、上报。

(七)采购办。负责汇总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审核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审核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负责政府采购数据汇总分析;负责供应商投诉登记及处理;负责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数据填报;负责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档案及合同备案管理。

(八)行政政法股。参与行政、政法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管理、指导行政、政法等部门的财务工作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申报全县及县级年度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需求、提出县级年度新增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编制全县年度政府债券融资调整方案、印发全县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文件、偿还县级年度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及发行费用工作。

(九)社保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日常支出的申请、拨付、核算、清算;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执行情况的统计、办理追加(减)预算指标的核拨、对账;负责社保中心“五大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编制的监督;负责办理民政、卫生、就业、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的拨付;负责财政社保专户各类专项资金的核算、监管;负责督促各财政所及时上缴各基层医疗机构经营收入;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公用经费及药品采购款的核算及拨付;负责与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国库支付中心的对账工作。

(十)综合股。负责各类综合指标的录入、统计;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牵头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及季度、年度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负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监督及管理。

(十一)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审核科技文化和教育部门预(决)算,监督和分析科技文化和教育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指导科技文化和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集中管理专项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组织制定(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调办理科技文化和教育部门涉及财政方面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非税股。负责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衔接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和督促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全面推行收、罚缴分离制度;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检查及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年检工作;负责稽查稽核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缴存情况、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负责稽查稽核财政票据缴存使用情况;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十三)政策条法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税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开展税政调研并提出建议;承担有关财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资金拨付合规性审查工作。

(十四)财监会计内审股。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专业资格管理、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内控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金融外贷股。负责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贯彻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财政外事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技术援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等。

(十六)档案室。负责建立、完善并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统一编目,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编目、检索、保管等业务;负责科学化、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借阅、查阅。

(十七)扶贫报账中心。负责各类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负责财政扶贫项目报账资料的合规性审查;负责与扶贫、发改等项目主管部门的协调协作,做好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财政资金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部门数据对接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进行核算、拨付、监管以及账务审查;负责财政资金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部门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十八)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公共财政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措施、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资金管理股室的绩效目标编制、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绩效抽查、财政重点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资金管理股室做好绩效跟踪监控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

(十九)国资中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转让、报废、报损等事项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调配等事项进行审核;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的编审;负责编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及产权登记;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负责公务用车改革车补测算。

(二十)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概(预)算、决(结)算评审,对县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进行审核;研究拟订财政评审管理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

(二十一)乡财中心。负责财政所日常管理及工作情况;负责乡镇财政各类政策编制和执行;监督乡镇财政所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乡镇财政所的评比和考核;负责各乡镇财政所的人员出勤、学习等日常考核;负责县局文件与财政所意见建议的及时传递;负责乡镇财政所会议的组织;负责协助各乡镇财政所完成公用经费预算编制;负责对财政所票据、报表等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十二)债务管理股。负责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政府性债务及隐性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维护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系统和录入有关数据,统计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动态变化情况,监测各单位及县级融资平台和全县债务风险,对外提供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方面数据,做好与省、市债务管理政策衔接和与各单位债务管理业务解释沟通工作,负责其他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等。

三、部门领导:

局  长:李海军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国有企业党建、财政税收协调调度、预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国库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副局长:刘志南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非税收入、绩效管理、经济建设、彩票公益金、土地出让、保障性住房、政府债务、机关政务、网络信息安全、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长:韩收贤

负责农业、乡村振兴、乡镇财政管理、驻村帮扶、工青妇、卫生健康、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担保贷款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统办楼8楼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820821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水洛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中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830339738

主要负责人:陈钒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水洛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二)朱店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朱店镇东街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309330688

主要负责人:李跟明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朱店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三)万泉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万泉镇万川村6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689479418

主要负责人:董武斌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万泉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四)柳梁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5915926

主要负责人:韩志明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柳梁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五)卧龙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卧龙镇山集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5293308885

主要负责人:刘小兵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卧龙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六)大庄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大庄镇大庄街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993339912

主要负责人:谢沛贤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大庄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七)南湖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519039472

主要负责人:何红卫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南湖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八)赵墩乡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赵墩乡赵墩街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793319951

主要负责人:张金柱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赵墩乡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九)杨河乡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杨河乡杨河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5994852

主要负责人:刘洋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杨河乡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岳堡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岳堡镇岳堡街岳堡村四社7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7793329140

主要负责人:王军红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岳堡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一)南坪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坪镇大庄村3社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993357096

主要负责人:高宏太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南坪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二)盘安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盘安镇盘安街26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293322686

主要负责人:史满年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盘安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三)韩店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韩店镇西关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919529515

主要负责人:史志霖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韩店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四)良邑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良邑镇良邑村23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215330001

主要负责人:刘旭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良邑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五)通化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通化镇新集街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5998610

主要负责人:孔小红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通化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六)永宁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永宁镇谈街村三社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093352398

主要负责人:苏丽琼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永宁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七)郑河乡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郑河村郑河街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3919526699

主要负责人:柳言杰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郑河乡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十八)阳川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693300107

主要负责人:王云峰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资金,培植地方财源。负责阳川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和其他各类资金的监督拨付及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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