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警民携手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幼崽 “重返山林”
近日,一场暖心的生命接力在甘肃省庄浪县上演。庄浪县公安局韩店派出所接到村民紧急求助,一只不明小鹿误闯柴房,情绪极度紧张,村民面对这一状况束手无策,随即拨通报警电话。接警后,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救助行动。
抵达现场后,民警在柴房的柴火堆中发现了这只毛色通黑、尾巴泛白的小鹿。此时,受惊的小鹿情绪激动,不断发出阵阵叫声,随时可能因过度应激造成伤害。为避免惊吓到小鹿,民警小心翼翼地逐步靠近,与村民密切配合,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笼子,成功将小鹿安全转移。考虑到小鹿牙齿尚未发育完全,身体较为脆弱,民警及时为其喂水,帮助稳定情绪。
为确保小鹿得到妥善地安置,民警迅速联系石桥林场工作人员。双方会合后,一同驱车前往林区。经专业人员仔细辨认,确认这只小鹿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幼崽。毛冠鹿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列为近危物种,其生存状况备受关注。在详细检查确认小鹿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与林场工作人员共同将这只毛冠鹿幼崽放归深山,让它重回熟悉的自然家园。
此次成功救助毛冠鹿幼崽,是韩店派出所创新生态警务建设的鲜活写照。近年来,韩店派出所立足关山林区实际,积极践行生态环保理念,深度融合警务工作与生态治理。在森林防火、野生动物救助、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违法捕猎偷猎等领域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生态安全,为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筑起了坚实防线。
此次警民联合救助行动,不仅彰显了庄浪县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为,更体现了当地群众日益增强的生态保护意识。韩店派出所将继续深化生态警务建设,凝聚多方力量,为守护绿水青山、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贡献更多力量。
(撰稿:崔彦庆 编辑:李馨雨(见习) 审核:赵军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