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4〕351号)和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任务计划的通知》(甘林规函〔2024〕756号)精神,结合县财政局有关资金拨付流程要求,现将庄浪县202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本次下达资金补助对象为2016-2019年庄浪县域内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2016年实施退耕还林9万亩,2017年实施退耕还林1万亩,2018年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2019年实施退耕还林4.394万亩。
二、补助依据和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和期限为: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本次下达补助资金1639.4万元。
三、兑现方式。财政部门通过社保卡直接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
庄浪县林草中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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