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安镇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告知书

  • 时间:2025-03-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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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季节,当前,随着气温逐渐回暖,春耕生产日渐复苏,且近期降雨较少,气候干燥,枯草易燃,我镇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显著升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现就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提高防火意识,严格自觉防范。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非常困难,因此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时刻存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请各位父老乡亲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生火烘烤食物、烧田埂、烧山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在上坟祭祖时,提倡文明祭奠,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特殊重点人群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严禁未成年人野外玩火。

二、落实防火义务,及时发现报告。保护森林,人人有责,请全镇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切莫因吸一支烟、烧一次田埂、上一次坟而烧了一片森林!也请大家加大对身边亲人、朋友、外地返乡祭祖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号召大家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盘安镇人民政府电话0933-6954020。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置。严禁群众无序、无组织扑救,禁止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明晰失火责任,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义务。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森林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防范火灾于“未燃”,用实际行动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墙”,为建设和美肖良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森林草原防灭火,你我都是参与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和守护者,防范“未燃”,共同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墙”,建设和维护好我们的绿色生态家园!

盘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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