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的公告
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5〕4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实施单位:县劳务办、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4.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411.05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①投资201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鼓励全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积极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对其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收入。
②投资24.2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资金。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对庄浪县户籍农村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赴天津务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交通、食宿费补助2000元。
③投资185.85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资金。对输转到省外和县外省内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给予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其中对在省外(除赴天津务工已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的人员)就业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外省内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申报具体事项
(一)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1.补助对象
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2.奖补标准
安排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201万元,对本年度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3.申报所需资料
(1)企业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简介;
②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③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2);
⑤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⑦支付劳动报酬凭证(银行流水或有本人签字的发放工资花名册);
⑧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资料在提供纸质资料的同时必须有电子扫描件。
(2)乡镇报审资料
各乡镇对企业申请资料审核后,向县人社局统一报送以下资料:
①乡镇申报审核文件;
②企业申请资料。
4.补助程序及要求
由于补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为确保奖补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提质增效作用,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补助办理实行县、乡(社区)二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初审公示:
①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社区管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②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负责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格条件、脱贫劳动力信息、务工情况及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③初审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须在镇级(城市社区管委会)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应及时核实处理。
(2)县级联审公示:
①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汇总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县人社局劳务办。
②县人社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对乡镇(社区)报送的拟补助对象进行最终联合审核。重点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核查身份信息、是否符合政策范围。
③联合审核通过的最终补助对象名单,由县人社局通过官方平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资金拨付:
最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县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补助发放名单,报送县财政局进行审查,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4)申报要求
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必须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负责收集并审核企业申请资料、吸纳就业情况,对不符合补助范围的,必须坚持原则,取消补助资格,并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坚决杜绝错发、乱发现象。
项目资金补完之后将不再受理申请资料,各乡镇于8月15日前将奖补相关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
(二)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
1.补助对象
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引导,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组织输转到天津市劳务协作区就业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可申请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
2.补助标准
安排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24.2万元,按每人每年交通、食宿费补助2000元的标准发放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
3.申请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以下资料:
①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②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2)乡镇报审资料
各乡镇对申请人员资料审核后,向县人社局统一报送以下资料:
①乡镇申报审核文件;
②拟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3);
③个人申请资料(按汇总花名册顺序编号整理)。
4.补助程序及要求
由于补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办理实行县、乡、村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村级申报与初审公示: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
②村级组织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申报资格条件、务工情况真实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
③初审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须在村级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村级组织应及时核实处理。
(2)乡级复核与二次公示:
①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资料及初审公示结果上报至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②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拟补助对象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资格条件、资料真实性、务工证明有效性以及村级初审和公示程序的规范性。
③复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政府公示栏或官方平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乡镇须及时组织核查并作出处理。
(3)县级联审与最终公示:
①乡镇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汇总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县人社局。
②县人社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拟补助对象进行最终联合审核。重点核查身份信息、是否符合政策范围、跨部门数据比对,必要时可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
③联合审核通过的最终补助对象名单,由县人社局通过官方平台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资金拨付:
最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县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补助发放名单,申请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户内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中。
(5)申报要求
各乡镇必须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负责收集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资料真实完善性及务工情况,对不符合补助范围的,必须坚持原则,取消补助资格,并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坚决杜绝错发、乱发现象。
项目资金补完之后将不再受理申请资料,各乡镇于7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
(三)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
1.补助对象
2025年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方式积极组织输转到县外省内和省外就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男性年龄为:16-60周岁,女性年龄为:16-55周岁),可申请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赴天津务工已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的人员、年初通过“点对点”免费包车组织输转的务工人员、营业执照存续期间个体工商户、企业、合作社等法人不在本次补助范围内。
2.补助标准
安排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185.85万元,按县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省外就业每人6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
3.申报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以下资料:
①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②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2)乡镇报审资料
各乡镇对各村委会上报的个人申请资料审核确定后,向县人社局统一报送以下资料:
①乡镇申报审核文件;
②拟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
③个人申请资料(按汇总花名册顺序编号整理)。
4.补助程序及要求
由于补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办理实行县、乡、村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村级申报与初审公示: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
②村级组织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申报资格条件、务工情况真实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
③初审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名单,须在村级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村级组织应及时核实处理。
(2)乡级复核与二次公示:
①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资料及初审公示结果上报至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②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拟补贴对象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资格条件、资料真实性、务工证明有效性以及村级初审和公示程序的规范性。
③复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政府公示栏或官方平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乡镇须及时组织核查并作出处理。
(3)县级联审与最终公示:
①乡镇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汇总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县人社局劳务办。
②县人社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拟补贴对象进行最终联合审核。重点核查身份信息、是否符合政策范围、跨部门数据比对,必要时可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
③联合审核通过的最终补贴对象名单,由县人社局通过官方网站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资金拨付:
最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县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补贴发放名单,申请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就业稳岗交通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户内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中。
(5)申报要求
各乡镇必须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负责收集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资料真实完善性及务工情况,对不符合补助范围的,必须坚持原则,并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坚决杜绝错发、乱发现象。
项目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停止受理申请材料,各乡镇于7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认真组织对本乡镇脱贫劳动力务工情况、辖区内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带动就业情况、企业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切实摸清底数。 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企业主体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务必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公示栏、村社微信群、广播、村社干部入户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着力推动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力争覆盖所有脱贫劳动力,显著提升政策知晓率。及时、全面公开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条件、办理流程、补助对象认定标准、补助金额、审核公示安排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保障政策执行的阳光透明。
(三)严守底线,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必须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申报人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追究相关责任。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审核不严、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导致国家资金被骗取、冒领或重大损失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等导致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工作推进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直达个人“一卡通”账户。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详询。
咨询电话:0933-6622953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 206号
附件: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2.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附件2.庄浪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xlsx
3.拟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人员花名册
附件3:拟享受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人员花名册(赴天津务工).xls
4.拟享受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4:拟享受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