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5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4〕351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5〕197号)精神,结合县财政局有关资金拨付流程要求,现将庄浪县2025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庄浪县上一轮退耕还林(2005-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还生态林的退耕农户。
二、补助依据和标准。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纳入森林抚育的,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补助,连续补助5年。本次下拨补助资金83.947万元。
三、兑现方式。采取集中统一方式管护的,补助资金由集中组织者统一管理使用;采取分散到户方式管护的,补助资金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
庄浪县林草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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