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办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和帮扶措施,使脱贫劳动力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输转实现就业,确保农村脱贫劳动力在省外和省内就业规模稳定。通过乡镇广泛宣传摸底,由申报人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企业发放3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等佐证资料,经村、(乡)镇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复核,第二批符合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发放条件的有271人,拟按县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省外其他地区(除天津外)就业每人6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或其他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至本户一卡通账户。
监督电话:0933-6622953
附件1:拟拨付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第一批)资金统计表.xls
附件2:拟享受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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