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庄浪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第二批实施企业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实施进度,现就第二批实施企业征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开在全县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商户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第二批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和商户自主申报,将申报表和相关类型的资质材料提交县商务局,县商务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全部向市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报送省商务厅汇总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三)强化监管。省市县将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者发现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商户,动态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并收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涉及商务、财政、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审核,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汽车销售经营,能独立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3.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二)家电销售企业。商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和店内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经营稳定,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或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或者与县内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废旧家电回收协议,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综合服务能力。
5.在我县登记纳税,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涉及商务、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环保部门审核,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经营稳定,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综合服务能力;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蓄电池的场地,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
5.在我县登记纳税,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
(四)家装家具销售企业。涉及商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审核,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及装修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6.在我县登记纳税,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
三、有关要求
申请报名企业和商户须提供如下资料:
1.申报企业和商户申请表(须企业自行填写打印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盖章审核);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商户公章;
3.企业商户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所确定的相应资质资料,包括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信用中国网上自行查询打印)、相应产品授权经营书或承诺函,其他相应经营资质证明资料及营业区域和门头照片;
5.企业提供2024年7-8月份财务报表;非企业商户提供第当年纳税申报相关佐证资料;
6.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四、时限安排
由于省市第二批征集时间紧,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各县区需将第二批实施企业名单提交省市审核,我县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月26日下午16时截止,各申报企业将申请表和上述资料一并提供县商务局五楼服务业办公室初审,对审核合格的当日推荐上报市商务局审核,并向省商务厅推荐公示。
请有意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的企业商户抓紧申请办理。
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933-6621021
庄浪县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庄浪县第二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