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县2024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2024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万泉镇、柳梁镇、大庄镇、良邑镇、杨河乡、盘安镇、郑河乡。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投资160万元,扶持16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4年2月开始至4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2月初至-2月底):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乡镇合作社所需各类农机设备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3月初至3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合同及设备发放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4月初至-4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乡镇自验及完成县级初验等工作。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提升联农带农效果,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按股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200户以上,户均增收1200元以上。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4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662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