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庄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决定: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25年1月上旬在县紫荆宾馆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庄浪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庄浪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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