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的公示
根据《平凉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平人社通〔2021〕73号)和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认定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的通知》(人社通〔2023〕195号)文件精神,经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县人社局择优推荐,市人社局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最终认定我县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1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2个,并按照规定给予奖补资金,现将相关奖补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或其他方式向县人社局劳务办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一、公示内容
庄浪县2023年建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项目
拟奖补资金统计表
庄浪县2023年建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项目
拟奖补资金统计表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933-662295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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