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决定: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3日至5日在县紫荆宾馆召开,会期3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庄浪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庄浪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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