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23年度被评议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云管委、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司法局、执法局(公用局)、电力公司、农发公司等8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为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扩大工作评议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单位2023年度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贯彻县委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开展,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工作评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人大机关设置意见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积极参与。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0933-6621326
传 真:0933-6621326
信 箱:2185116912@qq.com
来信请寄: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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