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庄浪县2023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 2023 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3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平凉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劳务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不断培育壮大创业主体,切实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和劳务输转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规范、引导、扶持劳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环境,营造浓厚返乡创业氛围。年内建设认定1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投入资金1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经对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人数占本乡镇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总数的2%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返乡创业人数的10倍以上,且当年劳务输转有组织化率不低于90%,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乡镇申请,县人社局推荐,市人社局复核,认定韩店镇人民政府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并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障体系等措施,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更多就近就便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强我县务工人员就业稳定性,有效促进乡村振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33-662295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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