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草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局有关资金拨付流程要求,现将庄浪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2019年度庄浪县实施退耕还林4.394万亩,退耕还林政策享受对象是2019年度庄浪县域内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二、补助依据和标准。1200元现金补助分三次向退耕农户兑付,其中每亩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根据《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和县乡检查验收结果,本次下拨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资金1757.6万元。
三、兑现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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