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 时间:2023-05-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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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6820892。

根据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共同做好2023年度津甘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谋划工作的通知》(津援办发〔2022〕11号)精神,为做好新阶段东西部协作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共计5644.68277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590万元,区级资金24万元,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30.682772万元。

二、资金投向

根据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46号)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作用,重点安排用于产业开发、劳务协作、教育培训、健康医疗、残疾人帮扶和其他等6大类26个项目。

(一)产业开发

1.东西部协作丹参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对中药材种植链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每亩补助400元的标准进行种子种苗补贴,在韩店镇、永宁镇、杨河乡、郑河乡、通化镇、岳堡镇6个乡镇,建成丹参中药材基地3000亩。

共安排援助资金12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各有关乡镇组织实施。

2.东西部协作丹参产业发展项目:丹参育种产业基地主要为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对种苗进行检测、对土壤进行动态监测、对种植成果进行检测以及进行种苗实验)、育种工厂(主要功能为培育种苗)、加工厂(主要负责丹参的晾晒、加工、储存和销售)三个部分,研发中心建设规模1500㎡,育种工厂建设规模1000㎡,加工厂建设规模2500㎡。建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岳堡镇岔口村村集体所有。安排援助资金1897.55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岳堡镇组织实施。

3.蔬菜检测体系建设及质量安全监测提升项目:开展蔬菜检测是蔬菜上市的前提条件,是乡村振兴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是推动设施蔬菜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蔬菜检测能力,加强蔬菜标准化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85万元,对新建实验室进行净化及隔断(包含门窗、隔断、吊顶、地面等),完成天平室、高温室、样品前处理室、常规分析室、试剂存放室、紫外分光光度计室、微生物检测室等30个功能室实验室台柜(实验台、中央台、通风柜、药品柜等)安装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套通风系统5套、供气系统1套、污水处理机组1套等。通过项目建设,建成检测功能室,同时取得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双认证”,及时开展蔬菜质量监测,通过蔬菜检测,确保我县蔬菜全部安全上市。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督促蔬菜经营主体和农户规范使用农药,提高蔬菜品质,提升市场占有率,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保障我县蔬菜安全优质供给,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安排援助资金18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

4.关山绿色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暨具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具峡村集体与甘肃省康晨百悦牧业有限公司合作生态猪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投资160万元,其中:80万元投资建设饲料加工储藏车间两座;80万元投资建设场区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具峡村村集体所有。建成后租赁给甘肃省康晨百悦牧业有限公司经营并管理,每年租金8万元。安排援助资金1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郑河乡组织实施。

5.南湖镇育苗及制冰保鲜工艺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建成蔬菜育苗基地和制冰保鲜工艺车间各一处,修建连栋温室1152平方米,配套建成温室的通风、控温、采暖和供电系统,安装水肥一体化、苗床、喷灌等设施设备;建成制冰车间1座,购置安装高效节能蒸发式冷凝设备、链条传送设备、冰块切割、粉碎、封口包装设备等,该项目的建设将为园区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提供优质种苗,同时为蔬菜外运解决制冷保鲜问题。建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李庄村村集体所有。安排援助资金3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组织实施。

6.万泉镇蔬菜育苗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建设日光温室2座1440平方米,配套水渠200米。建成的日光温室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霍李村村集体。安排援助资金66.3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万泉镇组织实施。

7.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计划对具有法人资格且有消费帮扶成效的天津等东部地区引进的商贸企业,本县参与消费帮扶农产品销售、有消费帮扶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的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重点公共物流快递支撑企业,根据2023年消费帮扶认定的有效业绩,按类别分别进行补助,撬动当年完成消费帮扶业绩1.2亿元。

补助对象及标准:(1)具有法人资格,在庄浪县注册落地的天津市商贸和农产品购销企业,天津市来我县参与消费帮扶采购行动,全年无不良记录的天津引进的商贸企业,根据当年采购本地农特产品实际业绩的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2)对本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其销往天津、北京、深圳、福建、上海及其他东部地区的消费帮扶产品实际销售额的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60万元。

(3)对当年通过电商平台、网店销售或采购消费帮扶产品15万元以上,有消费帮扶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的本地电商企业及天津引进的企业,根据消费帮扶产品网上实际销售金额的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4)对县域农产品上行提供物流快递价格优惠及快递物流服务支撑的县级重点快递企业(包括公共分拣中心及入驻分拣中心且正常运营两年以上的公共快递支撑企业和县邮政公司总部),按照向东部地区上行农产品实际发货单量每单0.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仅对苹果等水果、鲜土豆、粉条、果醋果干、牛肉、中药材、土鸡蛋、地产酒等本地农特产品上行按单奖补,本地其他产品不予奖补),每户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5)对新入驻京东及其他大型电商平台,开设“庄浪农特产品特色馆”(至少上架本地3个系列10个以上单品)的天津等东部城市引进的和本地企业,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平台销售业绩15万元以上,经认定,向相应企业补助8万元。

(6)对打造“甘味”网货品牌,立足庄浪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土鸡蛋等产品,开发网货新品且正常销售的本地企业,按照当年新开发单品数量,认定后每个单品向企业补助1万元。   

安排援助资金380万元,由商务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8.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对在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庄浪)内,以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等创新主体为平台或依托科研院所,实施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等重点产业繁育、种植、养殖、技术引进及其他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经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创新、科技带动等情况进行评审后予以扶持。安排援助资金100万元,由科技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9.庄浪县马铃薯共建产业园专项奖补项目:在庄浪县马铃薯津甘共建产业园核心示范区,温室顶部加盖塑料瓦352平方米;建成软体水窖1口185方;在温室门口铺设草坪砖1050平方米;完成产业园卫生间改造。安排援助资金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

10.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1)水洛镇2023年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①庄浪县强民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水洛镇吊沟村乡村就业帮扶车间购买苹果框生产模具2套、聚乙烯100吨、叉车1台、高栏车1辆,进一步延链补链村集体发展项目(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②庄浪县强民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水洛镇吊沟村乡村就业帮扶车间购置铁口灯笼生产线一条(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③建成200亩玉米套种南瓜基地,配套提供籽种、地膜、肥料等物资;④对新农村排水口进行改造(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

(2)韩店镇2023年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①河道综合治理:在现状河道新建拦水坝7道110.00m、拦水坎2西侧新建防护堤39.20m;对花崖河北侧河堤进行防水治理442.80㎡、对花崖河南侧河堤进行防水治理770.40㎡,在花崖河南侧河堤顶安装防护栏252.00m、博望桥西侧新建石砌挡墙13.40m、博望桥至湿地公园新建6cm厚人行道砖游步道170.30m,博望桥八角口安装成品大理石护栏24.00m、新建汀步18块、台阶2座;在石桥采摘园东侧新建2.40m—2.91m高青砖幕墙24.00m(分两排砌筑,前排长18.00m、后排长6.00m)、15cm厚混凝土步道207.10㎡,在现状小木屋前新建防腐木步道79.00㎡,配套苗木若干,采购并安装成品文化小品8组、成品木质坐凳2组;②石桥停车场护坡:在水洛河南侧已建石桥停车场新建生态护坡2300.00㎡,采用C25预制六边形混凝土空心块,并配套相关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示范村建设发展庭院经济。

(3)南坪镇2023年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①计划投资90万元购置玉米收获机1台,青饲料收获机1台;②计划投资40万元建成300㎡蜂蜜包装车间1处(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③计划投资12万元硬化道路130米,并配套修建φ60矩形混凝土排水渠50米(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④计划投资48万元对高庄村村部至高庄村一社段道路水渠进行改造(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

(4)岳堡镇2023年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①计划投资30万元,在岔口村一社修建篮球场一处,配套体育器材12组,修建乡村振兴文化宣传墙100平方米,配套相关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②计划投资90万元,对岔口村老年人活动广场进行维修改造,新建文化活动用品用房一座,修砌青砖护坡墙50米,硬化广场840平方米,安装篮球架一幅,铺设道牙300米,铺砌人行道550平方米,配套相关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活动器材10组,同时对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文化舞台进行维修改造,并配套相关文化用品及活动设施;③计划投资10万元,在岔口村村部广场新建塑胶篮球场一处,同时配套相应体育器材(位于易地搬迁安置区);④计划投资40万元,在岔口村主路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⑤计划投资20万元,对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提升,治理主巷道墙面14000平方米,对范围内残垣断壁、土坯墙及废弃麦场进行拆除改造。

(5)郑河乡2023年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①投资150万元建成鱼池至上寨停车场、龙峡泉至观摩台硬化路2.5公里及附属设施;②投资20万元发展林下散养鸡产业,计划鼓励群众养殖林下散养鸡,采取“购一奖一”的办法(即农户自购一只,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奖励一只),共奖励13333只鸡,每只鸡15元(脱温鸡苗13元/只,疫苗药品2元/只)。

共安排援助资金9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洛、韩店、南坪、岳堡、郑河等5乡镇组织实施。

(二)劳务协作

11.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鼓励相关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积极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及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及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奖补。安排援助资金240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组织实施。

12.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项目: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狠抓务工就业不松劲,对庄浪县户籍农村脱贫劳动力赴天津务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交通、食宿费补助2000元。安排援助资金24.2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组织实施。

13.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项目:对输转到省外其他地区(天津外)和省内就近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及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3735人,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就业交通补助。安排援助资金224.1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组织实施。

14.“梯田妹”培训输转项目:计划对全县930名有意愿参加手工编织、宫灯制作、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能够在县内外创业就业的妇女培训,培训分18期进行,每期3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80元)。安排援助资金55.8万元,由妇联负责,妇联和各乡镇组织实施。

(三)教育培训

15.乡村振兴科技带头人培训项目: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组织两期科技带头人于2023年7月份赴天津培训,培训人数60人,每期培训30人,含往返7天,教学5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并于2023年7月邀请相关专家在我县进行两期科技培训,培训人数100人,每期培训50人,培训5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80元)。培训采取面授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主要有技术攻关、实用技术示范展示、创业带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解读、现代农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安排援助资金35万元,由科技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16.东西部协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培训项目:举办东西部协作第一书记培训班2期。县内培训196人,培训7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80元);赴河西区培训40人,培训7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安排援助资金50万元,由组织部负责并组织实施。

17.庄浪县教师教研培训项目:申报项目经费20万元,选派20名管理干部或骨干教师赴天津河西区开展交流培训30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培养一批县级骨干团队,为深化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安排援助资金20万元,由教育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18.东西部农业人才交流学习项目:计划投资59.682772万元,围绕肉牛、马铃薯、蔬菜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选派40名农业技术人员赴天津开展为期30天的农业技术交流学习(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安排援助资金59.682772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19.医疗卫生人才交流培训项目:计划遴选40名医务人员赴天津市河西区进行为期最少一个月的进修培训(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通过临床实践、现场授课、观摩交流等方式,提高我县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安排援助资金42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20.驻村帮扶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全县196个驻村帮扶工作队的196名第一书记(队长)和394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业务培训,举办2期培训班,每期培训6天(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80元),共培训590人。安排援助资金8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21.农产品业务人员党政培训项目: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邀请国家、省市县专家组织对全县农产品业务人员进行党政培训,有利于提高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产品质量安全。计划对全县450名农产品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人均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280元),分五期进行,每期不少于四天,共需培训资金50万元。安排援助资金50万元,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四)健康医疗

22.互联网+健康医疗项目:“互联网+”模式120急救调度系统就是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120急救调度相结合,积极创新,从而达到缩短院前急救响应时间,更好服务于社会的目的。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脱贫地区农村有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健康服务能力,有效防止因疫因病返贫致贫,最大程度保护脱贫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计划分别为水洛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柳梁镇卫生院各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为救护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大庄、岳堡、杨河、赵墩、郑河各配备1辆转运救护车。安排援助资金19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并组织实施。

23.“组团式”帮扶医疗相关项目:为庄浪县人民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全面提升庄浪县人民医院骨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预算35万元为庄浪县人民医院骨科配备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冷敷机1台、连续性被动运动康复器1台。安排援助资金35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五)残疾人帮扶

24.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全县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适配辅具250件,其中电动轮椅10辆,手动轮椅200辆,助听器40台。电动轮椅单价3000元,手动轮椅单价750元,助听器单价3000元。安排援助资金30万元,由残联负责并组织实施。

(六)其他

25.2023年庄浪县防贫保险项目:按照人均116元左右的标准,为全县3138户13750人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办理防贫保险,主要用于防止监测对象因病、因学、因灾等重大灾害发生规模性返贫,资金概算160万元。安排援助资金16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各乡镇组织实施。

26.“组团式”帮扶教育相关项目:申报项目经费140万元,其中庄浪一中100万,职教中心40万,助推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优质高效开展,促进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1)庄浪一中100万元:一是加强集体备课场所及集体教研资源建设。投资30万元规划新建6个集体备课室。二是优化教师信息化办公及远程网络应用资源建设。投资16万元对15间备课室升级改造,采购52台高性能电脑主机,为两地教师教学互动交流、课题的共同研究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学科功能教室建设。投资24万元规划新建数字化思政讲堂1个、投资12万元新建数字化音乐合唱教室一个,投资12万元规划新建数字化美术素描教室一个。四是加强教研教改活动,提升教师综合素养。计划安排6万元资金用于教育教学提升和教师互动交流项目。

(2)职教中心40万元:一是畅通东西部协作交流机制,投资20万元建设数字化远程协作交流平台,可实现10至20人通过视频、语音连线、云端课堂等方式实现东西部职教名师同堂研学、备课、研讨;二是加快职业教育思政教学团队培育,铸魂育人,建设思政网络名师工作室。投资16万元购置工作室集体备课、研讨所需电脑10台,触摸式一体机1个,打印机2台,资源平台1套等;三是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预留4万元教科研培训资金,用于深化校际交流活动,着力提升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学生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水平,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奠定基础。

安排援助资金140万元,由教育局负责,庄浪一中、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县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党政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的全程管理。项目行业主管单位要经常检查指导项目建设,现场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紧盯时间节点,采取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建成落地见效。

(二)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对项目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县级项目计划在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乡村两级项目在本乡镇、本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确保资金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定期调度东西部协作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做到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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