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平凉市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强县域行动、重点产业链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征集各乡镇、各部门推荐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向市上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前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共 5 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电话:0933-6820836
受理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30-6:00。
通讯地址:庄浪县北滨河路 001号
邮政编码:74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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