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至4日(星期四)在庄浪县紫荆宾馆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庄浪县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三、中共庄浪县委主要领导讲话;
四、列席庄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庄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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