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委网信办关于发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的公告

  • 时间:2023-03-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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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公众在维护网民权益、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中的参与和监管作用,有效治理网络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将庄浪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内容向社会公布,并请广大群众积极反映问题、举报线索。

一、举报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中共庄浪县委网信办受理属地内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要包括:

1.政治类:涉攻击党和国家制度及重大方针政策,攻击“两个维护”,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损害国家形象荣誉利益,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诋毁英雄烈士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暴恐类:涉宣扬暴力恐怖思想、教唆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传授暴恐犯罪技能以及传播暴力血腥视频、图片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3.诈骗类:涉仿冒银行网站进行支付交易诈骗、仿冒运营商网站进行支付充值诈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4.色情类:涉色情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5.低俗类:涉低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6.赌博类:网络博彩及涉赌博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7.侵权类:境内公开互联网平台上涉嫌侵害他人名誉、合法权益,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的信息,包括言语、文字、图片、视频等;

8.谣言类:涉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等网络谣言;

9.其他类: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3-6825215

2.举报邮箱:zlwxzx@qq.com

3.登录甘肃省网络举报中心网站:

https://www.gsjubao.cn

三、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

四、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举报处置

举报信息将依据相关规定由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同时,在此倡议和提醒广大网民、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中共庄浪县委网信办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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