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庄浪县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拉动国庆假期居民消费,按照《庄浪县2022年“乐享消费·美好生活”电子消费券专项促消费活动方案》,我县决定面向社会投放2022年第三批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庄浪县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时开始投放,初步定于2022年10 月29 日结束(具体以第三批消费券投放和使用结束为止)。
二、活动内容
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将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统一进行发放。
(一)发放范围。庄浪县城乡居民及来庄人员(户籍不限),以GPS定位为准。
(二)合作银行及商户。
1、合作银行。本次活动支持县内有金融服务业务的六家银行,即: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其中邮储银行为第三批新增合作银行。
2、合作商户。结合我县实际,经与省银联协商,本次消费券合作商户范围为已办理中国银联云闪付结算业务,且已正常使用的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内的企业和重点商户,包括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家电家具经销企业、特色农产品经销企业和相关电商网店、服装、日用消费品、县内医药批发企业各直营店,共计567户(其中第三批新增31户)。具体为:全县9户限上企业(2户汽车零售限上企业不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21户限下样板企业及直营店;其他商贸流通领域商场超市、服装、医药类企业和商户共 268户,餐饮住宿类企业和商户203户,家电家具类企业和商户46户,农产品销售企业及电商网店20户。
(三)消费券发放金额。第三批电子消费券活动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40万元。其中:
1、发放商户为商场超市服装医药类、餐饮住宿类、家电家具类、农产品及电商网店类的电子消费券30万元,共8500张,四类商户及电子消费券面值、满减规则、领券周期及有效期和商务局电子消费券实施的方案相同。
2、本批次经企业申请注资,增设了庄浪县鸿昇商贸有限公司(家电家具类)电子消费专券10万元,共160张。参与商户为定向庄浪县鸿昇商贸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指定店现场消费劵,不得抵扣以前欠账。活动规则为:在每个消费周期内,每个用户每周只能领取并消费三种面值消费券中的其中1张,其余活动目标、活动时间、用户范围、活动宣传、营销方案、套利防控、权利义务等和商务局电子消费券的实施方案相同。
(四)发放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开始发放。
(五)消费券发放类别及数量。
庄浪县电子消费券专项促消费活动第三批共发放电子消费券共8660张,面值合计40万元,其中:
1、商场超市、服装、医药类(四种面值共5610张,投放金额138500元):面值10元券2000张(限消费满50元使用),面值20元券2400张(限消费满100元使用),面值50元券1010张(限消费满20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200张(限消费满500元及以上使用)。
2、餐饮住宿类(三种面值共1300张,投放金额57000元):面值20元券600张(限消费满100元使用),面值50元券500张(限消费满30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200张(限消费满600元及以上使用)。
3、家电家具类(三种面值490张,投放金额93000元):面值100元券200张(限消费满500元使用),面值200元券140张(限消费满1200元使用),面值300元券150张(限消费满2500元及以上使用)。
4、农产品及电商企业类(三种面值1100张,投放金额11500元):面值5元券400张(限消费满50元使用),面值10元券450张(限消费满100元使用),面值20元券250张。
5、庄浪县鸿昇商贸有限公司(家电家具类)电子消费专券10万元,160张。分别为:面值1000元券40张(限消费满10000元及以上使用),面值600元60张(限消费满6000元及以上使用),面值400元券60张(限消费满4000元及以上使用)。
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庄浪县鸿昇商贸有限公司家具家电专券,在每个消费周期内,每个用户每周只能领取并消费三种消费券的其中1张。
商场超市服装医药类、餐饮住宿类、家电家具类、农产品及电商网店类的电子消费券每个用户每周可在每类面值消费券中领取2张,即每个消费者每周最多可以领取8张,每天每类面值消费券可使用1张。一个发放周期一般为7天,以甘肃银联投放时间为准。若领取的消费券7日内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如发生退货,抵减使用的消费券不予退还,平台收回,重新投放。
(六)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方式。
1、消费券领取方式。全县城乡居民首先需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然后注册登录,绑定中国银联县内有云闪付结算业务的相关银行卡,并定位至庄浪县;再点击奖励中心板块进入后领取(或通过首页“庄浪县电子消费券”活动背景图进入领取);成功领券后,消费券可在“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看并使用。
2、消费券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可在上述确定的五类商贸流通企业和商户进店消费结账时,使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扫一扫付款或出示付款码商户扫码使用,消费券可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
3、庄浪县2022年电子消费券专项促消费活动,由庄浪县商务局和人行庄浪县支行共同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庄浪县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庄浪县支行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