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 号)要求,庄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 1 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4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的庄浪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 95521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379.89公顷(92.07万亩) 。水浇地332.21 公顷(0.50万亩),占 0.54 %;旱地61047.68公顷(91.57万亩),占99.46 %。卧龙镇、柳梁镇、韩店镇、通化镇4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县耕地面积的31.41%。位于 2 度以下坡度(含 2 度)的耕地966.48公顷(1.4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8 %;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2363.67公顷(3.5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85 %;位于 6-15 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19396.25公顷(29.09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1.60 %;位于 15-25 度坡度(含 25 度)的耕地 35754.55公顷(53.63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8.25 %;位于 25 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2898.94公顷(4.3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72 %。
(二)种植园用地 19879.64公顷(29.82万亩) 。其中,果园19576.31公顷(29.36万亩),占98.47 %;其他园地303.33公顷(0.45万亩),占1.53 %。万泉镇、阳川镇、大庄镇、朱店镇、赵墩乡5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面积的61.69%。
(三)林地37116.71公顷(55.6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1603.30公顷(32.41万亩),占58.21 %;灌木林地2250.47公顷(3.38万亩),占6.06%;其他林地13262.94公顷(19.89万亩),占35.73%。韩店镇、郑河乡、石桥林场、通连林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5.53%。
(四)草地5180.20公顷(7.77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259.86(4.89万亩)占62.93%,人工牧草地2.21公顷(0.003万亩)占0.04%,其他草地1918.13公顷(2.88万亩),占37.03%。草地主要分布在卧龙镇、韩店镇、赵墩乡3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草地面积的37.94%。
(五)湿地870.21公顷(1.3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庄浪县湿地只涉及内陆滩涂870.21公顷(1.31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67.81公顷(14.9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70.50公顷(1.76万亩),占11.74 %;村庄用地8656.11公顷(12.98万亩),占86.84%;采矿用地108.39公顷(0.16万亩),占1.09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81公顷(0.05万亩),占0.33 %。
(七)交通运输用地3284.36公顷(4.93万亩)。其中,公路用地666.27公顷(1.00万亩),占20.29 %;农村道路2618.09公顷(3.93万亩) ,占79.71 %。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1.13公顷(1.1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39.93公顷(0.66万亩),占58.57%;水库水面 105.31公顷(0.16万亩),占14.02 %;坑塘水面39.98公顷(0.06万亩),占5.32 %;沟渠10.49公顷(0.02万亩),占1.40 %;水工建筑用地 155.42公顷(0.23万亩),占20.6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庄浪县统计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