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22年度被评议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畜牧兽医中心等7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为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扩大工作评议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单位2022年度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贯彻县委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开展,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工作评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人大机关设置意见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积极参与。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933-6621326
传 真:0933-6621326
信 箱:905132305@qq.com
来信请寄: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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