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县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的公示
现将庄浪县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资金、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庄浪县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
2.资金来源: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0万元。
3.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
水洛镇吊沟村、大庄镇上李村、朱店镇东街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
在水洛镇吊沟村、大庄镇上李村、朱店镇东街村推广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共1000亩。其中:水洛镇吊沟村400亩,大庄镇上李村350亩,朱店镇东街村250亩。
四、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有机苹果示范园每亩施用沼液沼渣10方,每方70元。资金主要用于1000亩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液沼渣采购、运输和推广施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五、实施期限
2022年7月-2022年12月。
六、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1000亩有机苹果示范园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户均节支增收2000元左右,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畜禽粪便污染,提高果品的品质,延伸沼肥产业链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节本、提质、增效的目的。
3.生态效益。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果品产量和品质。
七、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八、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月21日
九、监督电话
电话:0933-6827583
邮箱:zlxnyb@126.com
地址:庄浪县水利大厦8楼。
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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