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14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紧盯项目建设内容,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流程,目前项目实施完成。现将庄浪县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实施结果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规模及使用
项目总投资33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200万元,衔接资金138.9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责任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为庄浪县人社局,实施单位为庄浪县就业中心、18乡镇和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经济组织。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不断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鼓励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等经济组织积极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对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按3000元/人标准,各类经济组织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四、项目受益对象
项目受益对象为全县18个乡镇在县域内的123户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经济组织就业的1713名脱贫劳动力。
五、项目实施结果
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开展绩效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项目实施,鼓励全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经济组织积极吸纳更多的脱贫户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662295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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